胎毛筆的運(yùn)用
發(fā)布時間:2011-07-26 來源: 點(diǎn)擊:1967
胎毛筆的運(yùn)用
胎毛筆的筆頭,主要由筆鋒和副毫組成。所謂筆鋒,是指筆頭中央長而尖的部門,所謂副毫,是指包裹在筆鋒周圍的一些較短的毛。在運(yùn)筆過程中,筆鋒與副毫施展著不同的作用。筆鋒是筆毫中最富有彈性的地方,它決定著筆畫的走向和力度,所以有“筆鋒主筋骨”之說。但是光有筋骨而無血肉的胎毛筆字是不美的,所以歷代書家在書寫時都不是單用筆鋒的,而須兼用副毫。副毫控制著筆畫的粗細(xì)。副毫與紙的接觸越多,筆畫越顯飽滿,故又有“副毫豐血肉”之說。書家在運(yùn)筆過程中,老是根據(jù)自己的審美觀來協(xié)調(diào)運(yùn)用筆鋒和副毫的??粗亟罟牵允輨艦槊赖娜?,就少用副毫;而既重筋骨又重血肉,以豐腴為美的人,就必定多用副毫。
胎毛筆的筆頭,按其部位大體又可分為三部門:筆尖(鋒穎處)、筆肚(中間部位)、筆根(與筆桿相接處)。再把筆尖至筆肚的那一部門分成三等分,靠筆尖的三分之一這一段就稱一分筆,從筆肚到筆尖這一段稱三分筆,中間部位到筆尖這一段稱二分筆。
顯然,使用一分筆書寫,筆畫就顯得纖細(xì)、瘦勁。如初唐時的書家褚遂良、薛稷常用此法。宋徽宗的“瘦金書”也是凸起的范例;使用二分筆書寫,筆畫則顯得圓潤、俊健。如晚唐的柳公權(quán)、元代的趙孟順多采用二分筆;使用三分筆書寫,筆畫就顯得豐腴、渾樸。如中唐的顏真卿、宋代的蘇東坡。
一般說來,使用三分筆寫字,是用胎毛筆的極限。古人有“使筆不外腰”的說法。如“過腰”用筆,一是極易泛起“墨豬”,而且筆鋒提起時無法彈回;二是輕易導(dǎo)致筆鋒開叉收不攏;三是大大縮短筆的使用壽命。對于初習(xí)字者,往往易泛起兩個極端:一是不敢鋪毫,單用筆鋒書寫,字顯得纖弱無力;二是肆意鋪毫,甚至用筆根書寫,字顯得臃腫。所以,初習(xí)字者應(yīng)首先留意準(zhǔn)確地使用筆位